关于印发《滁州市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1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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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滁州市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月11日


    滁州市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市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39个,涉及住户8926户,房屋总建筑面积89.44万平万米。其中琅琊区改造老旧小区10个,涉及户数1812户,房屋总建筑面积18.44万平方米;全椒县改造老旧小区8个,涉及户数663户,房屋总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天长市改造老旧小区17个,涉及户数1127户,房屋总建筑面积10.61万平方米;来安县改造老旧小区46个,涉及户数1703户,房屋总建筑面积17.25平方米;明光市改造老旧小区48个,涉及户数2661户,房屋总建筑面积26.94万平方米;凤阳县改造老旧小区6个,涉及户数525户,房屋总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定远县改造老旧小区4个,涉及户数435户,房屋总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

    二、工作要求

    将老旧小区改造与城市更新、城市体检、海绵城市建设、城市生态保护与修复相结合,属地政府加强引导和规划统筹协调,社区党组织加强引领,居民发挥主体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及关联单位积极参与。以小区设施改造、环境优化、服务提升为重点,完善社区养老、托幼等服务,注重维护城市传统特色风貌,提升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保护利用水平,整体谋划、部门联动,“一项目一方案”推进,全面改善城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和功能品质,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

    三、责任主体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主体,全面负责辖区改造项目的前期工作、工程施工和后期管理。

    四、保障措施

    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各县(市)人民政府,琅琊、南谯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设三个小组:

    协调调度组:主要负责工程进度督查和相关矛盾纠纷协调处理,由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协同,相关市直单位单位做好保障

    施工保障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做好改造施工管理、协调调度等工作,由市住建局联合相关单位负责督查督办,由城管执法局牵头提供老旧小区改造违法建设拆除验收证明,财政部门依据违法建设验收证明和工程进度结算工程款,相关市直单位根据职能做好保障工作

    考核验收组:由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市直单位协同,主要负责改造小区的工程验收和工作考核。

    五、具体措施

    (一)明确职责,各司其职

    市住建局负责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总体方案,明确工作标准和要求,强化业务指导、督查、考核工作。市效能办、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经信按照各自职责加强老旧小区改造指导、监管等工作。各县(市、区)根据市级部门分工,对应做好分工。

    (二)加大投入,强化保障

    鼓励各地多渠道筹措资金,引导市场化主体参与,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支持,做好市、县(区)两级专项资金保障做好通信和广播电视设施设备改造、电力设施设备改造、供水、供气改造等专项资金筹措。同时,建立激励机制,对工程质量标准高、提前完工的施工企业给予适当奖励

    (三)加强调度,严格考核

    市住建局每月至少督查一次县(市、区)每月向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度,重大情况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中心)要组织居民代表参与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变更的审批手续要齐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由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点评会,通报考评情况,点评存在问题,部署安排整改工作。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监管和督查,确保整治改造工作按时、按质、按标准要求完成。

    (四)明确操作程序时间节点

    1.宣传发动(20231月底前)

    由各县(市)、区负责对为民办实事细化项目开展调查摸底,在老旧小区改造前广泛征求业主意见,引导居民支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2.前期准备(20233月底前)

    一是设计单位在充分听取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设计程中,属地的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中心)分别召集居民代表与设计人员召开设计征求意见会,综合居民代表意见进行合理设计,满足居民要求;小区整治项目设计方案确定后,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中心)要做好建议收集,并反馈设计单位,进一步完善初步设计和概算。

    二是确定设计和监理单位。根据项目实际,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确定工程设计、监理等单位,完成地质勘探、编制初步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工程监理和跟踪审计等工作,施工图设计要经过多轮评审、完善,减少工程变更签证。

    三是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办理施工招标。各县(市、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设计单位、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中心)、居民代表、物业企业等对初步设计修改讨论。设计单位据此优化设计方案,经组织专家评审后报市相关部门审核,最终方案报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后,由各主管部门委托市招投标平台组织工程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3.组织实施(2023年10月底前

    城管执法局、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中心)对小区内现有的违法建设按规定进行拆除和清理;同时,基层组织选定业主代表作为现场监工,全程参与工程建设。工程开工后,各地住建部门要严格工程管理,做好隐蔽工程变更、验收等记录。施工单位在施工前5个工作日,在小区主出入口设置《工程公示牌》,便于小区居民了解工程情况,监督项目现场施工。畅通投诉受理渠道,利用线上线下方式,鼓励业主多种方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4.考核督查(2023年12月底前)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项目责任主体和基层组织、业主代表成立验收组严格按照验收程序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进行复验。住建部门、城管执法部门、财政部门等单位做好监督管理。 

    5.后期长效管理(长效坚持)

    结合“皖美红色物业”建设工作,推进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在完善硬件配套设施的同时,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机制,实现建管并举,做到改造一个,专业化物业管理跟进一个。各可通过“打捆”招标方式选聘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按规范实行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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